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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南区】2016年10月自考网上报考须知

2016-08-09 19:18来源:巴南区教育考试中心
自考生使用自考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考。
自考报考网站http://zk.cqksy.cn/  。
2016年10月自学考试网上报考时间为:2016年08月25日9点-2016年09月15日15点!此报名时间为全市统一时间,后不在安排任何报名。
新生注意事项
1.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须到区县招考机构、合法的自考助学单位或者在本系统中进行新生报名注册,并在参考前领取自考准考证。
2.我市自学考试实行准考证终身制,即考生注册成功取得自考准考证后,该准考证终身有效,专科毕业继续读本科或换读其他专业,均无需重新注册和更换准考证号。
3.考生首次报名注册参加自考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熟悉自考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及专业报考条件,在完全了解后方可自行网上注册报考,否则请考生务必到各区县招考机构现场咨询后再行报考。
4.社会考生是指完全独立自学参加自考,未到任何自考助学单位报到缴纳学费参与在校班级制学习的考生。助学考生是指在合法的自考助学单位缴纳学费,参与在校班级制教学学习的在校生。特别提醒:社会考生,新生注册时,若随意选择了助学考生,并注册到某个助学机构,由于不是该助学机构的在校生,助学机构不予审核或不通过审核,考生注册信息将无法更改,只能作为无效数据,在报名结束后才能删除,下次考试才能重新注册。请考生慎重选择和操作!
5.特别提醒所有参加自考助学的考生:已在合法自考助学单位缴纳学费参与在校班级制教学学习的新生,首次报名注册需根据所在助学单位的管理要求进行注册。如果所在助学单位要求以集体单位的名义统一注册领取准考证,考生则无需在本系统中自行注册;若考生强行注册,将无法选取自已就读的助学单位和班级,随意选择其他开通网上注册的助学单位和班级也将无法通过审核,同时会造成自己在读的助学单位在统一注册时,无法正常为你完成注册,请参加合法助学单位的在校自考生,向所在助学单位认真了解注册流程和要求后,按助学单位要求进行注册,否则后果自负。
6.考生报考《公安管理》(本、专科)、《监所管理》(本、专科)、《护理》(本、专科)、《药学》(专科)等有特殊报考条件的专业时,须向各区县招考机构或主考学校自考办仔细了解该专业报考条件,具备相应报考条件方可报考。否则即便考完专业计划所有课程,也无法获得毕业证书,后果自负。

7、请准备1寸证件照(注:格式为jpg,比例为4:3,像素大小640*480,文件大小不超过40k。必须是正面的,清晰的免冠照片,头像不能太小,眉毛无遮挡,背景颜色为单色)和身份证电子图片(注: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不超过30k。证件的头像清晰,身份证号码清楚可辨认,要求原图无修改)。
8.已完成注册在等待区县招考机构或助学单位审核的新生,不能再使用本功能,而应直接使用证件号和证件号后六位作为密码登录查看审核结果即可。
咨询电话:66238003
请注意所有报考专业及课程都可以在网站上查询。
所有考生在网上,选择报名课程并缴费完成报考。若网上报考时间截止时仍未完成网上交费,则视为无效数据。请各自考考生注意一定在报考时间截止前完成网上支付,避免因网络繁忙导致无法成功支付,造成考生无法参考。 
 
 为了方便重庆自考考生购买教材除可以在重庆市招生考试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招生考试书店(渝中区中山四路十一号,即上清寺人民小学旁,电话:63875362 )现场购买以外,还可通过淘宝网网上店铺(http://cqzsks.taobao.com)和QQ群(“重庆招考@自考教材群”179776662)进行网上咨询或购买。
 巴南区教育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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