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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北区】2013年12月自考毕业证办理通知

2013-11-07 20:19来源:渝北区教育考试中心
根据《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本次办理自考毕业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申请条件:
1、凡面向社会开考专科段(含基础科段)专业的所有课程(含实践)合格的考生,均可申请办理专科层次的毕业证书。
2、凡面向社会开考本科段(含独立本科段)专业的所有课程(含实践)合格和主考学校论文答辩合格的,且已取得国家认可的专科学历的考生或大学本科二年级以上(不含二年级)的在校生,均可申请办理本科层次的毕业证书。
3、凡准考证前四位为“0113”的考生均可在渝北申请办理,原则上不受理渝北区外考生毕业申请。
二、办理时间及地点
1、领取《毕业生登记表》时间:2013年11月18日至22日。地点:渝北区教育考试中心资料室。领表时应同时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2、毕业初审时间:2013年12月2日—6日。地点:渝北区教育考试中心报名服务室。
三、毕业申请上交材料及原件准备。
(一)申请专科毕业证书上交的材料及整理顺序(均为A4纸型)。
1、渝北区办理毕业证材料装订封面(WWW.YBZKB.COM“资料下载”中下载)
2、准考证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4、考籍查询单1份(初审时现场打印)
5、所有课程合格证(含课程免试申请表和实践课程成绩单)复印件1份。
6、《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单独收取,不收复印表)。
(二)申请本科毕业证书上交的材料及整理顺序(均为A4纸型)。
1、渝北区办理毕业证材料装订封面(WWW.YBZKB.COM“资料下载”中下载)
2、准考证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已取得专科学历的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2份,均在上方注明“申请毕业自考专业名称”及“自考准考证号”,其中一份单独取出上交。在校本科生提供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在读证明(学院鲜章)和一至二年级成绩证明(教务处鲜章)原件1份,并复印1份,在原件首页的“在读证明”页面上方注明“申请毕业专业名称”及“自考准考证号”,且将原件单独取出上交。
5、考籍查询单1份(初审时现场打印)
6、所有课程合格证书(含课程免试申请表、实践课程成绩单)复印件1份。
7、论文答辩成绩单复印件1份。
8、《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单独收取,不收复印表)。
注意:在毕业初审时,必须带上准考证、身份证、专科毕业证和课程合格证原件,与上交材料一并交工作人员审核,原件不齐者将不予受理。
四、现场初审程序:
1、打印《考籍证明单》。
2、审核原始材料,同时交验按顺序整理好的上交材料。
3、输机审核,校对信息,签字确认。
4、缴纳毕业审定费。
五、《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要求:
1、时间统一填写:2013年12月10日。
2、“本人简历”范围:以高中开始至2013年12月为止,不得另行增加行数填写。
3、“自我鉴定”必须认真工整填写,全面客观、实事求是反映本人政治立场、工作表现、学习情况等,对于 “自我鉴定” 内容填写过于简单或态度不端正者视为思想品德鉴定不合格,不予受理毕业申请。
六、毕业审定费: 56元/人。
七、毕业证领取时间:具体时间网上另行通知,请登录渝北教育考试网www.ybzkb.com查询。咨询电话:67814123、67822739。
 
附件:渝北区办理毕业证所需材料装订封面(渝北教育考试网“资料下载”中下载)
 
 
渝北区教育考试中心
二0一三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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