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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交通大学】自考生重申请毕业设计(答辩)的通知

2013-11-26 16:43来源:重庆交通大学自考办
关于重庆交通大学自考生重申请毕业设计(答辩)的通知
 
各助学单位、自考考生:
根据《重庆交通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等文件的要求,结合自考考生的实际情况,现将需重申请毕业设计(答辩)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申请毕业设计(答辩)对象:
凡对第一次毕业设计(答辩)成绩不满意的自考生,可在办理毕业证之前,申请重做毕业设计(答辩),已办理毕业证的自考生不予受理。
二、          报名时间:
上半年:3月1日-4月30日
下半年:9月1日-10月31日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1、凡本部的离校考生,报名时请带上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以及报名费在规定时间内到交通大学自考办报名。
2、各助学单位的考生,重做毕业设计(答辩)由各助学单位组织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第一次毕业设计(答辩)的相关资料和费用统一交重庆交通大学自考办。
3、重做毕业设计(答辩)由重庆交通大学自考办统一安排老师组织毕业设计(答辩)。
四、申请重做毕业设计(答辩)的收费标准:
按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
咨询电话:62652910 李老师
 
附件:1、重做毕业设计(答辩)报名申请表
2、重做毕业设计(答辩)报名汇总表
 
 
                                 重庆交通大学自考办
                                 2013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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