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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自考“审计学”学习资料(三)

2018-08-29 10:53来源:重庆自考网
第三章
  学习提要
 
  通过本章学习,了解审计机构的设置、任务和职权,以及我国审计机构的相互关系;明确审计人员的素质要求和职业道德;掌握审计准则的意义以及我国国家审计准则、社会审计准则的基本内容。
 
  重点与难点
 
  国家、内部、社会审计机关的设置;我国审计机构的相互关系;对审计人员的素质要求;社会审计人员职业道德的具体内容;我国独立准则的三个层次。
 
  内容讲解
 
  一、审计机构
 
  审计机构泛指有权利或有资格行使审计职能,开展审计工作的审计组织。根据审计机构的地位及服务对象的不同,审计机构可以划分为国家审计机关、内部审计部门和社会审计组织。
 
  (一)设置审计机构的原则
 
  1、审计机构的设置必须保证其拥有较强的独立性。
 
  2、审计机构的设置必须保证其拥有较高的权威性。
 
  (二)国家审计机关
 
  当前,世界各国的国家审计机关按其组织形式和领导关系,几种类型:
 
  1、属于议会领导的国家审计机关
 
  2、属于政府领导的国家审计机关
 
  3、属于财政部领导的国家审计机关。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我国的国家审计机关分为国务院和地方两级。其中,我国最高国家审计机关设置在国务院,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审计署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审计工作,审计长是审计署的行政首长。按照宪法的规定、我国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审计局,接受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双重领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规定,各级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他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金融机构和企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应进行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依法进行的审计监督。主要任务包括:(1-8条)
 
  (三)内部审计部门
 
  内部审计部门或单位内部独立的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对本部门或本单位进行的审计。在企业设立内部审计,其领导类型可以归纳为下列三种:
 
  1、由企业董事会或其所属审计委员会领导的内部审计部门。
 
  2、由企业总裁或总经理领导的内部审计部门。
 
  3、由企业主管财务的副总裁或总会计师领导的内部审计部门。
 
  上述三种类型,从领导层次的权威性和独立性来看,-一层次越高,越能保证内部审计部门的独立、有效地开展审计工作。
 
  按照《审计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各部门、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由部审计制度。
 
  (四)社会审计组织
 
  社会审计组织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或条例规定,经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注册登记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中国注册审计师协会联合成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由该协会负责对社会审计工作进行统一的行业管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依法接受财政部和审计署的监督指导。
 
  具体业务:
 
  (1)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2)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3)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
 
  (4)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
 
  (五)我国审计机构的相互关系
 
  在审计监督体系中,国家审计机关、内部审计部门和社会审计组织三者之间,相互独立,服务于不同的审计对象和不同的审计目标,在不同审计领域中各司其职,相互不可替代,因此不存在主导和从属的关系。
 
  二、审计人员
 
  (一)审计专业队伍的构成
 
  我国审计人员也包括下列三部分:
 
  1、国家审计人员
 
  2、内部审计人员
 
  3、社会审计人员
 
  (二)审计人员的素质要求
 
  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专门的学识和经验,还要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并遵循审计职业道德。审计人员素质是指人员自身应达到的标准,包括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1、会计理论水平。
 
  2、审计理论和审计专门方法
 
  3、熟悉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制度、以及有关的财经法规。
 
  4、具有调查研究,综合分析的能力和其他相关专业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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