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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自考经济法概论试题及答案(五)

2018-09-11 14:40来源:重庆自考网
  五、论述题(本题10分)
 
  35.试述税法的构成要素。
 
  五、论述题答案
 
  35.答:税法的构成要素主要有:
 
  (1)税法主体包括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
 
  征税主体应是国家,在具体的征税活动中,国家授权有关的政府机关来具体行使征税权,具体的、形式上的征税主体有各级财政机关、税务机关和海关。
 
  纳税主体,又称纳税人或纳税义务人,是指按照税法规定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2)征税客体。征税客体又称征税对象,是税法规定的征税标的,解决对什么征税的问题。它是各税种间相互区别的最主要标志,也是确定征税范围、进行税收和税法分类的重要依据。
 
  (3)税目和计税依据。税目是在征税对象总范围内规定的具体征税的类别或项目,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计税依据,是指税法规定的据以计算应纳税款的依据或标准,是计算应纳税款的基数。
 
  (4)税率。税率是纳税额占征税对象数额的比例。税率是税收制度的核心,其高低直接关系到国家财政收入的多少和纳税人负担水平的轻重,反映征税的深度,体现国家的税收政策。
 
  (5)税收特别措施。这是国家为贯彻经济政策、发挥税收调节功能而在一定时期依法采取的措施,包括税收优惠和税收重课措施,前者的主要内容是减轻纳税人的税负,如税收减免、税收抵免、亏损结转、出口退税等;而后者的主要内容是加重税负,如税收附加和加成征收等。
 
  (6)纳税环节。纳税环节主要是对商品课税的税种所作的规定。商品从生产到消费,中间经过多个环节,税法根据税种性质,规定其中某一个或若干环节为计税环节。
 
  (7)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纳税期限是指纳税人缴纳税款的法定期限。纳税期限分为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两种。纳税地点是指纳税人依法申报缴纳税款的具体地点,它说明纳税人应向哪里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以及哪里的税务机关有权管辖的问题。
 
  (8)违法处理。违法处理是税法对纳税人违反税法的行为规定的惩罚措施。它是税法得以贯彻落实的保障措施,也是税收法律制度强制性的体现。违章处理的措施包括补交税款、加收滞纳金、罚款、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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