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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学考试考生申请《课程合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6-03-07 19:40来源: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申请
《课程合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主考学校、助学机构:
我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成绩管理已全面实现网络化,我院从2016年1月1日起,不再集中打印自学考试《课程合格证书》。
凡需要打印《课程合格证书》的考生,可在公布成绩后的15个工作日内,登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重庆市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zk.cqksy.cn/)提出申请,由我院统一制作。
考生在提出申请10个工作日后,请到重庆市招生考试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领取。
公司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四路11号,
联系电话:63610310。
请将以上通知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周知考生。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1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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