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重庆自考网!重庆自考网为考生提供重庆自考信息服务,网站信息供学习交流使用,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重庆教育考试院www.cqksy.cn为准。
下载APP

联系我们:  023-68611050

距4月自考准考证打印8

距4月自考考试还有15

考生服务:

  • 报名报考|
  • 考试安排|
  • 所在位置:重庆自考网 > 自考信息 > 重庆自考报名-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须知

    重庆自考报名-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须知

       来源:其它    点击:   
    自考在线学习 +问答
       

      一、 转出要求

      1、在籍考生办理省际间转考的,考生须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转出地准考证和转入地准考证到转出地省级或者经省级考办授权的地级考办,对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在转出地省级考办出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附1)上签字。

      2、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3、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4、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5、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6、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7、在转入手续未办理完结之前,转出地应保持考生的在籍状态。

      二、 转入要求

      1、转入的电子档案必须符合第一条第2款至第6款的规定;转入电子档案信息以转出地省级考办通过“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

      2、转考考生应当按转入地省级考办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考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的规定由转入地省级考办按照有关文件制订。

      3、转考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在转入地申办毕业手续。

      4、考生须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转入地准考证,到转入地省级考办或者经省级考办授权的地级考办,对转入电子档案信息及办理结果进行现场确认,并在转入地省级考办出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附2)上签字。

      5、省级考办不得拒绝接收符合本规定要求的考籍档案。

      备注:从2016年1月1日开始电子档案与非电子档案同时存在,处理方式按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办理,之前转考办法自新规定实施起同时废止。


    上一篇:第一页
    下一篇:最后一页

    扫一扫加入微信交流群

    与其他自考生一起互动、学习探讨,提升自己。

    扫一扫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获取自考信息以及各类学习资料、学习方法、教程。

    扫码小程序选择报考专业

    进入在线做题学习

    查看了解自考专业

    查询最新政策公告

    进入历年真题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