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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自学考试-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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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工作实施方案

      (渝考办发〔2018〕4号)

      各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各自学考试主考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教职成厅〔2018〕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专业清单》)要求以及教育部考试中心全国专业调整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自学考试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十九大关于“办好继续教育,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提高国民素质”的要求,以专业调整工作为抓手,规范专业设置,优化专业结构,推进自学考试转型发展,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高等教育多样化的需求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本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工作要实现四个工作目标:

      一是确保调整后的专业完全符合《专业清单》要求;

      二是确保有序启用新专业名称和代码;

      三是确保按时制定并公布新版专业计划;

      四是确保按时启用新版专业计划,实现新旧专业计划平稳过渡。

      三、工作原则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工作要坚持以考生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坚持规范、稳妥、有序的工作原则,坚持总体谋划、分步实施的工作思路,有序推进全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工作。

      要加强对全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工作的领导,统筹考虑专业建设与管理中的问题,充分利用本次专业调整的机会,解决自学考试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坚持专业调整不能增加考生额外学习负担,保证考生的知情权、选择权,切实履行告知义务。

      四、工作步骤

      (一)对照《专业清单》清理现有专业

      截止2018年1月,全市自学考试共开设专业98个,其中专科专业46个、本科专业52个。对照《专业清单》进行全面清理,分为四种情况:

      一是不在《专业清单》范围内的专业,共2个。分别是商务策划专业(专科)和教育管理专业(专科)。

      二是在《专业清单》范围内,但需要多个专业合并为一个专业的,共15个。经合并后,这类专业由原来的15个调整为7个。

      三是虽在《专业清单》范围内,但从2016年起,已经停止了新生报考,并且已经制定了专业过渡办法,将于2019年起停考的7个艺术类专业。

      四是在《专业清单》范围内,且新旧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对应关系清晰,能够一一对应的专业共74个。

      (二)停止新生报考《专业清单》外及《专业清单》内合并的专业

      从2018年4月起,停止新生报考《专业清单》范围以外的专业。即从2018年4月统考起,停止2个《专业清单》以外专业、8个将要合并的专业招收新生(已发文:《关于停止教育管理等10个专业新生报名报考的通知》渝考办发〔2018〕1号)。

      (三)制定停止新生报考专业的过渡办法

      制定2个《专业清单》外专业和8个合并专业的过渡办法,对这10 个专业的在籍考生给出一年过渡期。即2018年下半年、2019年上半年统考仍按其原有专业计划开考,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仍按原专业毕业。从2019年下半年统考开始,这10 个专业未毕业考生按其对应专业的开考计划继续报考。制定10 个专业停考过渡方案(已发文:《关于停考教育管理等10个专业通知》渝考办发〔2018〕2号)。

      (四)深入清理全市《专业清单》内专业

      在对照《专业清单》进行专业清理后,凡符合继续开考条件的专业,是否继续开考,要进行专业办考现状分析,摸清各专业近年考生报考动态、毕业生分布状况、存量考生数量等相关情况,对考生报考人数长期较少,且近年来基本没有毕业生的专业,原则上不宜继续开考。

      应于2018年上半年提出《专业清单》内停考专业名录,经与主考学校商议后,制定“《专业清单》内停考专业过渡办法”,此类专业将于2019年下半年停考。即2018年下半年、2019年上半年的统考此类仍按其原有专业计划开考,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仍按原专业毕业。从2019年下半年统考开始,此类专业未毕业考生按其对应专业的开考计划继续报考,并办理毕业(已发文:《关于停考游戏软件开发技术专业等14个专业的通知》渝考办发〔2018〕3号)。

      (五)启用新专业名称和代码,停发旧专业名称毕业证书

      从2020年4月统考起,启用新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所有开考专业均按《专业清单》规定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报考。

      自2020年上半年,新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启用后,所有开考专业仍按原有专业计划继续开考,直到新的专业计划印发、且新旧计划对应衔接办法出台后,择机进行新旧专业计划切换。

      从2020年6月审核办理毕业证书起,对全体考生均按《专业清单》规定的专业名称核发毕业证书,同时停发旧专业名称毕业证。

      将于2019年上半年启用新专业名称和新专业代码相关办法。

      (六)规范专业分类

      目前,我市自学考试按助学方式分为助学类专业和面向社会开考的专业。将来所有专业均应面向社会开考,主考学校和有资质开展助学活动的单位自行决定是否开展助学活动;考生是否参加助学,由考生自行选择。

      现有助学类专业面向社会开考应逐步推进,稳步实施,相关工作另文通知。

      (七)规范专业类型

      目前,自学考试专业类型本科层次分为独立本科、本科段、高职高专衔接、本科二学历等四类,专科层次分为专科、基础科段两类(中职中技衔接类已停)。

      今后,自学考试专业类型国家将统一规范为专科和专升本两类,此次专业调整需要将自学考试本科层次的四种专业类型改造为专升本,专科层次的三种专业类型改造为专科。这是自学考试适应未来发展的一项重大变革。

      专业类型调整规范工作将结合新的专业计划编制择机实施,相关工作另文通知。

      (八)制定开考专业新的专业计划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对新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的编制时间安排,《专业基本规范》将在2019年上半年出台。待全国《专业基本规范》公布后,我市将根据《专业基本规范》启动开考专业计划编制工作。

      开考专业计划编制是自学考试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工作量浩繁巨大。开考专业计划编制工作必须依靠专家团队和主考学校,在我院统筹下有序进行。开考专业计划的编制预计耗时二年左右,开考专业计划编制工作原则上在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若教育部考试中心未能在2019年上半年出台新的《专业基本规范》,所涉及的相关工作时间点将视情调整,若有调整另行通知。

      (九)制定新、旧专业计划对应衔接表

      在新版开考专业计划公布执行同时,要制定《新、旧开考专业计划对应衔接表》,与新版开考专业计划同步印发执行。

      (十)启用新版开考专业计划

      在新版开考专业计划和新、旧开考专业计划对应衔接表公布后,拟从2022年上半年统考起,全部专业启用新版开考专业计划。

      至此,新、老考生均按新专业报名 、执行新版专业计划、按新专业名称核发毕业证书,从而全面完成本次专业调整工作。

      (十一)专业登记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要求,各省开考专业必须在教育部考试中心指定的“专业登记系统”中进行登记,只有登记成功的专业方可申报考生毕业和毕业生电子注册。

      按我市专业调整工作进度安排,“专业登记”工作分三步进行。

      第一步:到2019年下半年前,按原登记的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和专业计划登记。

      第二步:从2020年上半年新专业名称和代码启用后,至2022年上半年新版开考专业计划执行前,按新专业名称、新专业代码和原专业计划登记。

      第三步:从2022年上半年新版开考专业计划执行后,按新专业名称、新专业代码和新版开考专业计划登记。

      (十二)开考新专业

      自从2015年教育部考试中心停止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开专业审批以来,我市自学考试未再开考新的专业。《实施细则》和《专业清单》印发实施后,专业管理由审批制改为了备案制。根据我市自学考试专业调整工作的总体安排,我市自学考试开考新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是在教育部考试中心新版《专业基本规范》下发之前,各主考学校可着重考虑在《专业清单》中已有、而我市尚未开设的专业中,哪些适合本校开设,可先期做一些生源调查摸底方面的工作,为即将到来的专业申报工作做好前期准备。

      二是在教育部考试中心新版《专业基本规范》下发之后,将重启新开专业申报评审工作。新开专业必须面向社会,市教育考试院将印发“新开专业申报评审办法”,各校据此申报新开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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