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重庆自考网!  今天是
当前位置: 主页 > 学历认证 >

重庆交通大学关于加强5月份学分互认自学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2013-05-24 09:43来源:重庆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关于加强5月份学分互认自学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助学单位:
我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3年上半年高职(专科)与自考本科学分互认考试定于5月11日至12日进行。根据市教育考试院的要求,为确保学分互认考试各项工作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高职(专科)与自考本科学分互认考试是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委托,主考学校和助学示范园区组织实施的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各相关助学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本次考试,确保国家教育考试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二、切实做好试卷安全保密工作
试卷的安全保密是考试的生命线,各助学单位必须认真落实试卷安全保密工作责任制度,试卷必须进保密室(保密室需设置在2楼以上),并安排值班人员昼夜值守,做好值班记录,不得有任何疏漏。
三、严肃考风考纪
考点布置要求庄严、整洁、规范。考试期间应划出考试区域,设置明显的警戒线,派安全保卫职守,无关人员不得入内。考点应设立宣传专栏,公布《考生须知》、《监考员职责》、《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要)》,考生违纪作弊处理公布栏、考试时间安排表、考试信号等,但不悬挂考点横幅。
我校在本次学分互认考试中,将在每个区县考点设立联络员,负责监督、管理该考点考风考纪。同时协助各助学单位对各考点考务人员进行认真培训。召开考点考务工作会,站在国家教育考试的高度,着重强调考风考纪的严肃性,加强对考试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坚持考核聘任制,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人员不能上岗;同时加强对考点、考场的规范化管理,加大督促检查的力度,凡是不符合要求的一律撤销其考点资格;要加强对考生的道德教育和考风考纪教育,教育考生诚信参考。
严禁考生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应在考点醒目位置张贴有关严禁携带手机进入考场的规定,开考前提醒考生关闭通讯工具并交指定存放地点。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随身携带通讯工具属于关机状态,按照违纪进行处理,即取消该科考试成绩;发现考生随身携带通讯工具属于开机状态的,不管是否进行通讯,不论与考试有无关系均按作弊进行处理。请各助学单位考点务必将此规定周知各考生。
监考教师必须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严禁监外不监内。一旦发现考场大面积违纪作弊或者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取消该考点组考资格。
四、考试、离场时间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考试〔2009〕1号)精神,考生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每课程考试结束前30分钟。此次考试时间同自学考试时间: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由于本次学分互认考试同样属于国家教育考试,各主考学校考办要严格执行教育部通知精神,保证考试平安顺利进行。
五、考前领卷及上报成绩
我校领卷时间是2013年5月9日下午3:00-5:30,截至5月10日,相关助学单位派人到我校自考办领取试卷;考试结束后,于5月25日前将成绩数据上报我办袁纲老师(QQ群),并打印成册自行备案,用于办理毕业证时备查。
 
                        
          重庆交通大学自考办
       2013年5月2日
 
上一篇:重庆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学分互认考试命题模板

下一篇:重庆2013年下半年学分互认考试顺利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