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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2017上半年自考学位申报通知

2017-01-09 20:07来源:西南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根据重庆市渝学位[2008]50号文件精神和西政校发[2016]20号文件规定。

一、申报学士学位必备以下条件:

1.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好,未受过任何处分。

2.已取得自考法律专业本科文凭和重庆市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合格。

3.本科专业计划规定的课程平均成绩达65分以上 (论文成绩不含在内) 。

4.毕业论文成绩达优良(80分以上,含80分)。

5.参加自学考试期间无违纪、作弊行为。

6.申报学士学位时间:2017年3月20—24日上班时间申报。

二、申报学士学位时限:

以自考本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起三个月内必须完成学位申报工作,逾期未申报者不得再授予学士学位。

三、申报学士学位流程:

1.《学位申请表》在“西政自考网站”中的下载专区下载(只填写个人信息)。

2.申请人填写学位申请表(一式二份),提交近期一寸彩色白底免冠照片三张,其中二张贴于学位申请表上。同时提交与彩色免冠照片一致的电子照片,(电子照片以身份证号命名,图片尺寸(像素):宽140、高200、大小:≤8K、格式、JPG、照片背景:单一白底。)自备优盘提交,如有差错考生自行负责。

3.申请人出示自考本科毕业证、毕业生登记表(含内页成绩表)、重庆市学位外语考试合格证、身份证、自学考试准考证原件并提交两套复印件(用A4纸复印以上材料均一式二份)。

四、申报学士学位地点:

1.西南政法大学办公楼南楼2002室自考办公室(沙坪坝校区)。

2.学位申报按毕业证书颁发一年两次,大致时间为:上半年3月中下旬、下半年9月中下旬,具体时间见西南政法大学自考网上通知。

五、领取学位证书:

学位证书领取时间为2017年3月,具体时间见西南政法大学自考网上通知。凭本人身份和证准考证(工作日)在办理处领取,委托他人领取者,需出具委托人亲笔委托书、身份证、准考证、被委托人有效证件并复印。(用A4纸)

联系电话:023-65382536、65382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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