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重庆自考网!  今天是
当前位置: 主页 > 学士学位 >

【重庆文理学院】关于2018年自考本科学生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2018-07-06 16:46来源:重庆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各二级学院、各函授站(点):

按《重庆文理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结合学校学位授予工作实际,现将2018年我校成教本科毕业生和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较好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全部课程学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它毕业实践环节)达到本科教学计划应有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

2.本科在读期间或毕业年内,通过重庆市学位办组织的成教(含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统考,或通过与重庆市学位办成绩互认的省级学位办组织的成教(含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统考(以重庆市学位办转发的成绩通知书为准)。申请外国语言文学类学士学位,需通过第二外国语学士学位外语考试。

3.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平均成绩原则上达到70分及以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平均成绩原则上达到65分及以上。

二、申请时间

2018年5月8—2018年6月8(逾期不予办理)。

三、申报材料

向重庆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提供材料如下:

1.重庆文理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登记表一份。

2.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4.免冠彩色像片电子版和纸质版二张(相片与毕业证上照片一致)

四、材料上交地点

红河校区留学生公寓(培训公寓)107办公室

联系人:张瑜玲 49418511

五、注意事项

1.申请学士学位登记表信息填写完整且务必手写,审核期间保持电话畅通。

2.学位证书的办理和相关材料上交只能本人亲自办理,不能委托他人或邮寄办理。

3.需办理学士学位证书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材料(材料必须齐全且按要求规范填写)否则不予受理。

4.按照学校规定继续教育学院将在重庆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站上(http://t5.cqwu.net/)公示拟授予学位人员名单并通知学位证书领取时间。

5.根据教育部规定,学位证书请妥善保管,遗失后不补发,只开具纸质证明。

社会考生(行政管理专业)在留学生公寓107办公室缴纳学士学位认证、审核200元。

 

特此通知

 

附件1:重庆文理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登记表。

 

重庆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科

2018年4月27日

 

 

附件1: 重庆文理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登记表

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盖章: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学习类别

成 教 □

录取号

 

自 考 □

准考证号

 

专业名称

 

学习形式

(成教类填)

入学时间

 

毕业时间

 

授位门类

 

专升本

□是 □否

专科专业

 

工作单位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项 目

初审

终审

终审是否通过

是否取得毕业证书

   

□是 □否

终审人签字:

课程平均成绩

   

□是 □否

终审人签字:

学位外语成绩

   

□是 □否

终审人签字: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

   

□是 □否

终审人签字:

补考门数

   

□是 □否

终审人签字:

处分情况

处分类别

处分时间

是否撤销

撤销时间

审核结果

   

□是 □否

 

终审是否通过:

□是 □否

终审人签字:

   

□是 □否

 

因其它原因,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为不应授予学士学位。

原因:

建议:□授予

□不授予

终审人签字:

终审结果

是否授予学士学位:

□是 □否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

备注:1.学习形式一栏填写“函授、业余”。

2.成教入学时间指取得正式学籍时间,自考入学时间指自考建籍时间。

3.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上颁证时间为准。

上一篇:【重庆交通大学】关于2018年6月学士学位申报的通知

下一篇:【重庆交通大学】关于领取自考学士学位证书(2018年6月申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