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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区】2016年1月自学考试考生须知

2015-12-29 19:13来源:渝北区教育考试中心
替考代考入刑
诚信参考光荣 违纪违法必究
 
渝北区2016年1月自学考试考生须知


一、证件不齐禁止参考。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证件不齐不得参加考试。如身份证遗失,请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本人照片的加盖骑缝章的户籍证明,如准考证遗失,考前3天到区教考中心打印临时准考证,下次网报期间自行网上申请补办。
二、严禁替考犯罪行为发生。2015111日起,自考替考行为被确定为犯罪行为。《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国家规定的考试中,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或者单处罚金。”
二、严禁携带物品入场。考试只能带0.5mm黑色签字笔、橡皮擦和2B铅笔(特殊规定除外)参加考试。手机、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书籍资料、物品包等严禁带入考场。考生入场必须接受检测,自觉将禁带物品放置在指定的物品暂存处。 “凡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凡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即认定作弊,取消当次各科成绩;并视其情节轻重,处以停考或延迟毕业的处罚。
三、禁止在考点内看书复习。考生进入考点前应整理好随身物品,考生应做到不在考点内任何场所看书复习(包括厕所)。如考生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扰乱考试管理秩序,考点可视情况依《办法》第八条和第十条之规定严肃处理。
四、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擅自离场。从试卷分发起至允许考生交卷出场时止,考生不得离开考场,只有离考试结束30分钟交卷后考生方可出场,入场前应事先做好入厕事宜。
五、认真抄写“笔记确认内容”。凡在考试中未按规定内容和要求抄写“笔记确认内容”的,其当次该科成绩按零分处理。
六、考前登录“重庆市自学考试信息管理”或“渝北教育考试网”。考生必须登录http://zk.cqksy.cn/login.jsp ,查询考点及考场座位,注意掌握答题须知。也可登录www.ybzkb.com,在其“查询中心”中查询考点、考场座位及考试须知,并在“资料下载”中下载《考生答题须知》和《考生规范化作答示例》,正确掌握答题方法。
七、注意下次自考网上报名时间。下次自考网报时间请在报名前登陆渝北教育考试网(www.ybzkb.com)查询报名通知。转考、免考及考籍更正办理时间也请在报名通知中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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