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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重庆市自考转入手续?

2013-03-27 10:14来源:沙坪坝区招生自考信息网
如何办理重庆市自考转入手续?
实施办法详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重庆市考籍转移及免考实施办法》(http://sqzk.cqedu.com/zkz/zcfg/kjzybf.htm)
 
1.考籍由外省(市、自治区)转入我市的考生,请先登录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交互平台http://www1.cqzkb.gov.cn 中“信息查询”下“外省转入查询”)查询该生档案是否已转入。
2. 申请转入的考生,必须在我市按新生办理报名手续。待获得新准考证并取得在我市参加考试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户口迁移者、军人或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被普通高等或中等学校录取等特殊情况除外,但必须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同时已在网上公布档案到达信息后,凭外省(市、自治区)的课程合格证书及《转考介绍信》一并办理免考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档案未到者,不能为其办理免考手续。
 
3.外省转入我市的考生若只有课程合格证书而没有外省《转考介绍信》要求办理免考手续的,区市县考试机构必须先通过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交互平台(http:// www.cqzkb.gov.cn中“信息查询”下“自考查询”)查询该生档案是否已转入。在确定档案收到后,区县考试机构即可对照考生的课程合格证书为其办理免考手续,待考生申办毕业时,由区市县考试机构办证人员到“三方会审”现场提取考生档案予以审查。
 
4.凡转入我市考生档案统一由市考试院保存。
办理转入手续的时间为每次考试现场报名期间
 
 
 
如何办理重庆市自考考试成绩的转出?

在籍考生离开原报考地,需要去本市以外参加考试的,则按下述规定办理:
 
1.转出市外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原件到区市县考办办理转出手续,并缴纳原始材料复印件、转考费用,区市县考试机构验核无误后,注销考生准考证,出具市考办制发的《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移证明信》。区市县考试机构分别于每年的三、六、九、十二月的15号(遇周末或节假日顺延至节后第一个工作日)将转考生信息上传市考院,同时上交转考生纸质材料。
 
2.市考院复核转考材料后,于每年的一、四、七、十月中旬前通过机要将转考材料寄往市外。
 
3.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期间,考试成绩不得转出。
 
4.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不得转出。
 
5.已经失效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
 
  6.、市内自考生不办理转考手续。
办理转出手续的时间为 周二上午和周四下午,每次考试报名期间。
 
 
 
 
 
如何办理成绩的免考?
办理免考手续的时间为每次考试现场报名期间
 
1.考生不能在同一时间内在不同的两个区市县考试机构申请办理课程免考手续,否则一经汇总到市考试院将不予审核。
 
2.需办理免考的考生在自学考试报名期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原件或毕业证书原件、成绩册等学籍证明材料到办理准考证的区市县考试机构(或主考学校自考办、助学园区)申请办理免考手续,并在考院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填写“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程免考申请表”一式两份,由区市县考试机构(或主考学校自考办、助学园区)进行初审。
 
3. 一类助学考生在校正常学习期间,原则上不能在外省参加考试,其合格课程不能办理免考手续。
 
4.考生的课程免考结果由各区市县考试机构(或主考学校自考办、助学园区)向考生提供查询,市考院不再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合格证》。
 
5.在每次审核办理转、免考工作结束后由市考院统一制作转、免考查询册并加盖公章分发给各区县考试机构(或主考学校自考办、助学园区)备案。
 
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交互平台仅供各区县考试机构、主考学校自考办和助学园区注册使用。考生可通过重庆市招考办公众信息网(http:// www.cqzkb.gov.cn)中“信息查询”下“自考查询”查询相关信息。
 
各区县考试机构、主考学校自考办和助学园区在审查办理毕业证书、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答辩(设计)或其他手续时请参考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交互平台提供的考籍信息,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保存的成绩正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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