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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自考考籍转往外省

2013-11-30 14:36来源:重庆自考网
考籍转往外省(市、自治区)

我市转往外省(市、自治区)的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课程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原报考的区市县考办办理转考手续。区市县考办验核考生的课程合格证书原件无误后,即可打印“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成绩证明(区县版)”(见附表1)交考生校对。校对无误后考生须在“转考成绩校对单”上签字认可;考生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受委托人必须出具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同时在“转考成绩校对单”上签名,再由区市县考办经办人签名,注销其准考证并收取转考手续费,然后由区市县考办出具市考办制发的《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移证明信》(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重庆市考籍管理工作细则》附表四)交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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