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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自考助学班班主任工作规则

2018-06-13 14:12来源:未知

为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有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的自考班班主任队伍,切实加强自考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高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则。

 

一、自考班班主任的任职资格:

 

(一)政治立场坚定,组织纪律观念较强,作风正派,办事公正,能胜任班主任工作;

(二)具有教育管理学生的经历和经验,身体健康,年龄要求在65岁以下,无特殊病例;

(三)了解自学考试的政策、熟悉本专业考试计划;

(四)家住我校校内或学校附近;

(五)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二、一个班主任管理的学生人数最多不超过150人。不提倡班主任超工作量。

 

三、自考班班主任的工作职责:

 

(一)针对学生思想实际,采用各种形式经常对学生进行革命传统、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等方面的教育,不断提高学生的政治素质和文明素养,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宣传和贯彻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负责组建班委、团支部,并指导班委、团支部开展活动;

(四)经常深入到学生宿舍、课堂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关心学生。及时向办班单位领导和有关领导部门反映学生的意见、要求;

(五)指导和管理学生的日常学习、生活、寝室卫生等;

(六)主动、及时处理学生中存在的问题及突发事件,并将重要情况及时向办班单位领导报告;

(七)认真调查或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学生中的违纪事件,不包庇、不袒护,对违纪学生进行耐心的思想教育,并提出违纪学生处理的初步意见;

(八)负责维护本班教学秩序。本班学生上课时,班主任必须到堂,作好学生迟到、早退、旷课等考勤记录。对不遵守课堂秩序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

(九)指导和帮助学生做好考试报名工作,对学生进行考前教育,协助考办处理学生违纪事件。考试成绩公布后,应逐一通知考生本人及考生家长。同时作好本班考试成绩的统计工作;

(十)组织"优秀自考生"和"优秀自考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做好毕业生鉴定,搞好学生文明离校工作;

(十一)完成办班单位和校自考办交办的其它任务。

 

四、班主任在管理工作中,如发现学生的行为异常,应及时了解真实原因并作好疏导工作。学生违纪或有违纪苗头,班主任应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信函联系应留底备查,电话联系应作好记录。

 

五、班主任应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期间离岗必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六、班主任不履行或不良好履行职责造成重大不良后果者,应当解聘。

 

七、本规则由培训中心解释。

 

八、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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